阴影
阴影 阴影
第12版:郑风 上一版3
天下女人
冯玉祥在郑州
不自量力
郑州的旧典当业
特技登峰造极,故事平淡无味
中国的教师节
夫 妻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郑州的旧典当业

王瑞明

典当,亦称“当铺”或“押店”。是旧中国以收取衣物等动产作质押,向劳动人民进行放款的高利贷机构。它的起源,据行业老人讲了这样一段传说:在封建社会某个朝代,有一罪犯姓李,经刑部判得永久监禁的罪名,在囹圄中熬了多年,后来成了管理犯人的一个头目,李遂在狱中勒索银钱,贩卖食品百物,复令众犯赌博,输钱者以物抵款。天长日久,李集资颇多,后又遇赦出狱,即开了个“押当铺”,亦称“小押当”。门前挂了一块招牌,上书:“指物借钱,无论何物均可抵押,物值十而押五,坐扣利息,几月为期,限期不赎,变卖折本。”后生意兴旺,遂逐渐扩大流行各地,而成为一种行业。

因典当业始于囚徒,所以,过去当铺的拦柜及门栅,与一般行业不同,仿佛监狱的形式,典当人站在下面而看不见柜台上边。当然,这不过是传说而已。据史料记载:我国典当业从南北朝时期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前,历时一千五百多年。明代中叶至清朝初期是中国典当行业最兴盛的时候。

郑州的典当业从明朝万历年间到民国时期,先后有四至五家,但名气较大的有两家。据传,最早的一家信成领当铺,明朝万历年间,有一个绰号叫赵疯子的在繁华的须湏水镇创办。一直经营到清光绪末年。

另一家,据市文史资料中载:清末民初,郑州东大街路北有家恭和典当铺,经理是陕西人,名叫黄弼臣。于清光绪32年(1906年)开业经营。直到民国4年(1915年)才结束典当业务。此外,老坟岗北边有家天顺当铺,大同路东头有家恒盛当铺等。

封建社会的当铺都有官发的“当贴”(即执照)每年需交当税若干。当铺的内部组织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经理称为“当家的”,下有“头柜”、“二柜”,一般作价,看货都要经他们之手。当铺内部所用言语,外人也很难听懂,多用徽话。如一至十,即呼为“摇、按、瘦、扫、尾、料、敲、奔、角、杓”,所以用这些“行语”,目的是便于他们捣鬼,外人无从察觉。

当铺剥削和坑害典当人的手段很多。首先是利用当票做鬼,过去受当物品成交后,付以收据,称为“当票”载明所当物品及抵押价款,交押款人收执。填写当票有专门的草字,外人难以辨认,而且所用之字仅写一半,如“衫”写成“彡”,“袄”写成“夭”,“棉”写成“帛”,“皮袍”写成“毛夭”等。

其次,故意降低原物成色。典当业有句行话,叫做“当半价”。无论新旧衣物,甚至贵重的文玩珍品,只要一进当铺,马上降低身价,贬得甚至一钱不值。所当衣物,即使是新衣,也必须写上“油旧破补”、“虫蛀鼠咬,各所天命”等字样,这样贬低原物成色,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压价。典当人到期无力赎出,当铺贱价收进,高价卖出,从中大量渔利,对典当人进行残酷剥削。

第三,坑人的“阎王利”。新中国成立前,郑州的典当业向有“春添本,秋回利”之说,一般在抵押品价值的五成以下计息,最高不超过七八成。不足一月也按一月计,45天以上按两个月计,抵押时间24个月为满期,到时不赎,即为“死当”当月可作价变卖。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