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职工非因工
伤残鉴定改一年两次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明年起,省直统筹单位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由现行每年一次(9月份),改为每年两次。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最近下发的通知,凡参加省直养老保险统筹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报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公示后,由单位统一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
通知还明确,自明年1月1日起,省直统筹单位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由现行每年一次改为每年两次,申请上报材料时间分别为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今年申请上报材料时间为9月1日~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