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周松涛)9月17日,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该市某幼儿园一辆核载17人、满载32名幼儿的校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除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车司机处以1500元的罚款外,责令该校负责人到交警大队接受5000元的处罚。据了解,这是17日起,该市交警部门在新密全市开展幼儿园、学校接送幼儿、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的一个案例。
近年来,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直把校车安全管理放在交通管理工作的首位,他们将全市所有的校车进行摸底、建档、喷涂统一校车标志,纳入规范化管理,使校车安全运行能力大有提高。但是,个别学校和驾驶员为了学校的利益,时常有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发生,给学生人身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针对这些情况,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下大力气整治这种违法行为。
在做好学校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的同时,各交警执勤中队组织民警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接送幼儿、学生的,各执勤中队予以查扣,对发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接送幼儿、学生的驾驶员一律处15日拘留,经处罚不改仍继续非法接送幼儿、学生的,对幼儿园、学校或相关主管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为加强责任,该大队要求,凡在各执勤中队辖区内三次发现有违规违法接送幼儿、学生的车辆,中队长自行辞职,对大队主管领导建议局党委免去其职务。
目前,通过对全市120所幼儿园、学校的116辆接送车的专项治理整顿,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接送车辆11辆,经检验不合格责令停运整改、修复1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