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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关注民生 共建和谐
大力倡导社区养老模式
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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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 共建和谐

编者按:昨日举行的市政协十一届二十六次常委会议上,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等4单位分别就社区社会组织建设、老年福利事业发展、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民生问题进行专题发言。本报现将发言摘编如下。

大力推进养老福利事业发展

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我市早在1996年就已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

一、存在问题

我市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机构总体数量不足。目前我市共有各类社会福利养老机构31家,大多规模较小;总床位数约4900余张,每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不足0.53张,远远低于每百名老人1.5~3.0张床位的国家标准。

(二)社会养老机构资金不足。目前我市90%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存在机构运转和发展资金不足问题。

(三)缺少有力的政策引导和支撑。国家在税收、用电、用水等方面对老年福利机构的优惠政策没能得到有效落实。我市城市建设规划中也没有明确和预留养老福利设施建设用地。

(四)养老福利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不高。我市老年福利机构多数护理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同时,收入待遇低等原因造成护理人员流动性强。

二、促进我市老年福利事业发展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养老福利事业的发展。

建议市政府尽快制定我市老年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全市老年福利设施的现状、需求和发展趋势,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构建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二)加大政府投入,为构筑养老服务体系提供稳定的财政支持。市政府应加大财政和福彩公益金对老年福利机构的投入;拓展筹资渠道,鼓励社会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

(三)加强政府协调,认真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对老年福利事业发展在土地使用、税收减免、水电价格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金水区开创的居家养老新模式,有政府信誉作保证,既消除了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又能确保政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也促进了再就业工作,应在全市大力总结推广。

(五)加强岗位培训。民政部门要制订培训计划,开设养老护理员培训班,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养老服务队伍。

培育发展规范社区社会组织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目前,在我市市内591个社区、312.7万人口中,共有各类社区社会组织1076个。

一、我市社区社会组织面临的问题

(一)管理工作不规范。目前,在我市1076家社区社会组织中,建章立制的仅占17%;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只有24家。

(二)数量严重不足。国际上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法国为110个,日本为97个,而我市仅有2.1个。

(三)发展不平衡。从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情况看,我市活动类社区社会组织约占总数的59%,服务类约占35%,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仅占3%。

(四)经费不足。由于缺乏经费,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只能相对集中于投入少的活动类社会组织中,社会最急需的公益类、福利慈善类社会组织,因为投入多而发展缓慢。

(五)缺乏管理骨干。我市的社区社会组织严重缺乏业务骨干,不少社团主要负责人有服务热情,但缺乏募集资金、社团管理等必要能力。

二、建议

1.决策层要高度关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社区社会组织是一种社会需要、发展快速、能量巨大的社会组织形态。决策层应当高度关注其发展,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2.政府设立专项资金

设立专项资金,通过竞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是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现阶段,政府可考虑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的助残扶贫、居家养老、治安防范、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项目设立专项资金,条件成熟后再向其他领域扩展。

3.购买服务项目化

可以采取较为规范的项目运作模式:政府立项、公开招标(或委托)、民间操作、政府评估等流程。采取按项目分类、数量、规模、时间等指标核算费用,还可以根据服务的人数、质量、满足居民需要的程度等来制订费用标准。

4.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资格制度

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资格标准,通过资格认证、分级管理等措施,调动社会组织骨干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发挥社区里退休干部的作用,引导他们参与社会组织管理。

5.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

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通过在民政部门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年检、咨询、公布的方式,对我市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统一的动态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建议采用先注册后规范的方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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