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获
制售假冒卷烟案
本报讯(记者 陈思)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专项行动现场会上获悉,新郑警方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的“2·26”制售假冒卷烟网络案,转战21个省市,涉案金额达8000多万元。
2007年1月3日下午,新郑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新郑市港区查获“郑州飞鹰航空货运部”无证运输卷烟,并当场查获价值28万余元的卷烟,后经河南省烟草质量检验站鉴定该批卷烟为假冒伪劣卷烟。根据此案情况,专案组成员迅速采取行动,1月15日晚,在长沙黄花机场将犯罪嫌疑人王亿抓获。
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侦查,专案组将本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的福建人王坤武抓获,并查扣假冒伪劣卷烟价值32万余元。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王树生、王坤武、王坤荣三人的讯问及其他相关证据证实,在郑州经商的河南夏邑人孔刘德、白克永二人有涉嫌销售假冒卷烟的重大嫌疑,专案组立即对二人展开秘密布控和调查取证。
2008年2月26日上午,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到新郑市烟草专卖局对杨敬佳等人销售假冒卷烟这一网络案件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认为新郑市侦办的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件集生产、包装、运输、分销于一体,涉及福建、广东、湖南、天津等21个省市,涉案金额达8000多万元。2008年4月2日,在郑州市烟草局的密切配合下,专案组又一举将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孔刘德、白克永、田礼建抓获归案,并当场查获中华、玉溪、黄金叶、盛世金典、帝豪、苏烟、芙蓉王、云烟等各类假冒名牌卷烟40余件,价值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