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亚楼 通讯员 陆建义)一个人正在吸烟,而他旁边就是禁烟标识。随着10月16日《巩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的颁布,这种不文明行为有望渐渐被改变。
对吸烟者可罚款5元
《巩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规定了禁烟的公共场所范围,包括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会议室和会场,网吧、游艺厅、音乐茶座以及中小学校、医院、商场、书店、公共交通工具等。这些地方将张贴、悬挂禁烟标识,并配有检查员、劝阻员等。
今后,公共场所内一旦有人吸烟,公共场所应对吸烟者予以劝阻、制止。如果吸烟者继续,公共场所须令其离开。进入禁烟公共场所的任何人,发现其他人吸烟,可以要求公共场所管理者前去制止,并且有权利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遵守禁烟规定。
《巩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就如何处罚违反规定的公共场所和吸烟者,做了规定。其中,对公共场所最高可罚款3000元,对吸烟者可罚款5元。
市民有疑问
据巩义市控烟办负责人白建军介绍,《巩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的颁布,改变了以往有“禁”之形却无“禁”之实的现象,增加了公共场所的义务和不吸烟者的权利。
居民刘建伟认为,“吸烟”的口号喊了多少年了,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还是相当普遍。“罚款5元,太少了吧?等于没罚。有人会在公共场所边吸烟,手里边拿着5元钱等着来罚。”居民张友林担忧地说,他对具体的执行和效果存在疑问。
白建军说,《巩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是在提倡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它改变人们的习惯不是一蹴而就的,而需要一个长期的、反复较量、反复修正的过程。因此关键的问题是人们的道德自觉,养成一种新的习惯。 对吸烟者罚款5元,是除了劝阻、制止、劝离之外的又一种禁烟意识的注入。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给吸烟者注入更强的禁烟意识。如果吸烟者在被劝阻时态度好,是不会被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