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设200万元奖励基金
举报腐败最高奖3万
本报讯(记者 高凯 通讯员 库光耀)举报腐败行为,最高可获3万元奖励。记者昨日从金水区了解到,该区财政拨专款200万元设立“金水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奖励基金”,专门用于奖励腐败行为的举报人。
根据该区出台的纪检监察机关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举报人应尽可能采取实名举报,可采用信函、电话、网络、来访等举报方式。举报时,应尽可能告知纪检部门被举报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并尽可能在案件调查中提供相关信息。
纪检监察机关将根据举报人举报的内容、受理机关的查证处理结果、社会影响、挽回损失情况和举报人在案件查处中的贡献等,给予举报有功人员(单位)相应奖励,实名举报人最高可获3万元奖励。
同时,该区还出台了对举报奖励基金的管理办法,成立了管理领导小组,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