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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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于芬检举周继红
应以法律解决
对悬赏抓贼的思虑
还有多少三聚氰胺悄悄走上餐桌
警惕地方
形成事故瞒报机制
巩义市“禁烟令”在艰难中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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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检举周继红
应以法律解决

于芬检举周继红

应以法律解决

近日,一位网友在博客中的爆料又掀起了围绕中国跳水队以及体育总局游泳中心的轩然大波。该网友公开了清华跳水队总教练于芬于1月28日向国家体育总局提交的实名检举信内容,于芬在信中称中国跳水队负责人周继红涉嫌侵吞自己赢得的奖金,并要求讨还权益。

检举信的曝光,使于周之争已演变为公共事件,人们也意识到,于周之间不能用单纯的个人恩怨一笔带过,因为检举信所列举的种种,已牵扯到严肃的法律命题。因此,让恩怨归恩怨,让法律归法律,厘清于周之争的法律边界比追逐两人的恩怨,更为重要和迫切。

通过检举信我们可以看到,于芬称:“自周继红接手国家跳水队后,她利用手中的权力非法克扣我的巨额奖金,无论这笔钱用在何处,都已经构成了贪污罪,都是对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一个公民指称另一个公民犯了“贪污罪”,当事人岂能保持缄默?毕竟这关系到个人名誉,因此,周继红应率先站出来回应于芬的一系列指称,并昭告天下,或径直付诸司法,因为于芬的指称已经造成了轩然大波,为个人权益计,周继红不能再沉默下去。

于芬称,她的这封检举信提交到国家体育总局纪检委部门,至今差不多有9个月之久,有关部门对此一直没有任何明确的说法,这让人颇为遗憾。据悉,于芬向相关部门提交检举信时,是实名举报,且涉及金额巨大。相关部门更应该积极回应,因为这一检举信既关涉到周继红,关系到跳水队,甚至还关系到当前体育奖金的分配体制以及举国体制。

检举信曝光后,于芬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第一,这篇博客的内容基本属实。第二,相信政府和法律是公正的,能够做出最合理的解决。从这两点可以看出,于芬本人也强烈地希望检举信不能石沉大海,同时也寄希望于寻求法律解决,因此,审视这起奖金风波,更应该跳出恩怨,让法律归位。

有一个细节不能不提。早在今年3月,于芬就在博客上发表对国家跳水队和周继红的一些看法,当时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桦表示,于芬的言论极大地损害了跳水项目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李桦还表示,将以国家利益为重、以大局为重,排除一切干扰,集中全部精力做好各项(奥运会)备战工作。如今,奥运会已经结束,中国跳水队也夺得7枚金牌的辉煌成绩,是时候厘清奖金真相了,也是时候以法律途径解决奖金之争了。

奖金风波将以何种面目收场,值得人们拭目以待,无论如何,如果没有纪检部门的积极回应,如果当事人不寻求法律途径上的解决,于周之争就很难偃旗息鼓。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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