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打执法交警
6人昨日领刑
本报讯 (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金研)发生在7月18日的辽宁女子当众脱衣并咬伤交警的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昨日,这名女子及5名同伙被金水区法院分别以妨害公务罪判刑。
7月18日17时50分,金水路与花园路交叉口,两女一男骑着电动车横过马路,挡住了一辆没有挂车牌的中华轿车的去路,轿车上下来三男三女,将骑电动车的三人打跑。交警贾世良上前制止,6人动手对他进行殴打,贾世良来到附近的黄委会河务局传达室,6人气势汹汹地踹开门冲进屋内,对贾世良拳打脚踢,其中一女子脱掉上衣,抱着贾世良的脖子,大声喊“非礼”,并在贾世良肚子上狠狠咬了一口。随后,多名警察赶来增援,这6人又将几名警察抓伤。殴打警察、撒泼过程整整40分钟,包括贾世良在内,5名警察不同程度受伤。
经法院审理查明,当众脱衣并咬伤交警的女子叫韩坤,另外5人分别是刘显刚、王彦来、赵庆利、史娜、袁雪花,他们都是来自辽宁的生意人,事发时刚刚饮过酒。经鉴定,受伤的5名警察均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韩坤等6人使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韩坤、刘显刚、王彦来、赵庆利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史娜、袁雪花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判处韩坤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刘显刚、王彦来、赵庆利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史娜、袁雪花拘役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