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占用耕地,要缴纳相应税费。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河南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我省耕地占用税分为四个等级,郑州在“第一军团”,每平方米征税38元。
哪些人需要交耕地占用税
《办法》规定,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其中,园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农用土地,也属于耕地。
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包括: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占用基本农田税额提高50%
《办法》将我省耕地占用税分为四个等级,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郑州和洛阳市区为第一等级,每平方米38元;安阳、濮阳、鹤壁、新乡、焦作、三门峡、许昌、漯河、平顶山市区,每平方米31元;开封、商丘、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市区和济源市,每平方米24元;县及县级市,每平方米22元。
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在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
两年内恢复耕地退还税费
从批准之日起,在不超过两年期限恢复所占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自损毁耕地之日起,超过两年未恢复耕地原状的,已缴税款不予退还。
这些情况税费可以减免
《办法》列出可以减少耕地占用税的情况:农村居民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部队(含武警部队)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14日前征求意见
如果您有意见建议,可在14日前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电子邮件地址为jjfgc@hnfzb.gov.cn;邮寄地址为郑州市纬二路10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传真为0371-65908871;也可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直接在线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