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财政局对于涉及自身的相关事项,昨日对外公布具体实施办法。
实施二手房交易优惠政策。自2008年11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时,实行缴补分离,由市财政部门暂按应缴纳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市、区两级财政所得部分全额补贴。此项办理程序是:在二手房成交后,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方凭房地产交易指导价格申报表或评估报告、购房发票、缴税完税凭证,纳税人、经办人身份证到郑通路103号郑州市契税征收管理中心征收大厅办理补贴(上述资料需带原件及一套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