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要明示
相关节能信息
本报讯(记者 孟斌 实习生 宗帅)今后开发商卖房时,应向购房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昨日,省建设厅召开全省建设行业会议,宣传贯彻今年10月份实施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按照条例,在购房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应载明房屋节能方面的信息。其中,保温工程最低保修期为5年,时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等部位,应当安装节能灯和电气控制装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要有标识公示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省建设厅副厅长王国清表示,各省辖市建委、规划局、房管局等部门以及房地产设计、开发单位,要严格按要求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同时,要尽快组织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按时完成36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