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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该不该加收“距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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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该不该加收“距离费”
市民和搬家公司各执一词

本报记者 高 凯

家住黄河路的市民田惠向记者反映,这两天她儿子搬家,由于通往儿子所住的小区有一小段路很窄,致使搬家车无法通过,需搬家工人多搬一段距离,工人们提出距离太远需加收费用,但田女士认为这个“距离费”超出了当初和搬家公司的约定,不同意给。所谓的“距离费”该不该收?昨日记者进行了走访。

搬家公司:“距离费”几成行规

昨日上午,记者以顾客的名义来到位于南阳路上某搬家公司,一位李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拿到搬家的“草单”后,记者发现上面并未有“距离费”的字样,于是便问如果搬家途中超过了预算的距离怎么办?该工作人员马上说,把距离说清楚一般不会有超出的情况。记者强调假如有修路车辆不好通过等情况,该怎么办?这时,坐在旁边一位好像老板的人说,超过距离多了,工人们要多辛苦,当然要加一些钱。

记者随机采访了蹲在门口休息的几名搬家工人,他们多表示,都收过加距离的钱,不过不多,有时候顾客给两包烟也行。

记者又走访了位于农业路、航海路、丰乐路等处的搬家公司,多数搬家公司都表示,有过这种收费,主要是考虑到工人们十分辛苦,多付出了劳动,理应多得到报酬。

市民:收费应该明示

工人们多搬距离,多拿辛苦钱,对于这种说法,一些市民并不认同。

采访中,记者来到位于金水路上一处落成不久的小区,小区里有不少搬家车辆来回穿梭着。新业主张丹丽认为“距离费”是在刁难顾客,她说:“去年姐姐搬家时,事先和搬家公司商量好了费用,但是搬家当天因为下过雨,小区前面的路留下了积水,工人们只能绕行100多米。等到工人们将家具抬到楼下时,却不愿意往楼上抬了,说预先算的距离只能到这里,再往上搬必须得加钱,否则就要离开,最后我姐多付了40元才把东西搬上楼,你说这气人不气人?!”

“距离费”该不该加?对于这笔费用,接受采访的16位市民中,有8位表示这笔费用应该明确列出;两位表示可直接给工人们;6位表示不愿给,原因是搬家前已事先约定费用,增加了属于违反合同规定。

管理部门:互相理解规避争执

针对存在争议的“距离费”问题,记者采访了郑州市运输管理处货运科科长王岩峰。他表示,目前,搬家市场竞争激烈,不少公司都是微利经营,甚至处于赔钱状态,所以搬家公司在搬运顾客要求的物品时不得不“斤斤计较”。但从消费者角度来说,既然是要收的费用,那必须得经过物价部门来定价,否则就不能收取。搬家公司更不要为了争取业务,开出模糊价格,以致和顾客发生争执。作为消费者,顾客应该把搬家的明确距离解释清楚,尽量当面将搬家的路程、物品、楼层数、途中情况等一一说明,从而避免“距离费”在签好合同后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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