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看清标识 核对实物
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随着年关临近,不法商家采取欺诈手段蒙蔽消费者的现象有所抬头。昨日,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发布今年第5号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在消费时注意。
据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他们接连收到涉及消费欺诈行为的投诉:消费者毕先生到某药房购买了韩国产的高丽参,回家才发现,外包装盒上写着产地为广东。而马先生在某手机城举办抽奖活动中,幸运地抽到了“一台价值4990元的笔记本电脑”,但领到的奖品却是一台普通台式电脑。
为了防止消费欺诈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购物时要选择信誉好、有实力的商家。在选择商品时一定要看清楚商品的标识,详细了解商品的有关信息,并认真与商品核对。购物后,一定要索要正规的消费凭证,并要商家按消费凭证的内容详细填写。特别是参加有奖销售、抽奖等活动时,要看清楚活动细则,以免权益受到侵害。发现商家有欺诈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