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晓光 通讯员 吴素静)昨日,记者从登封获悉:经过省考核组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观看专题片、审查申报材料等形式,对登封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的26项指标进行了严格审核。
考核组一致认为,登封市通过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经济效益不断增加,生态效益日益凸显,社会效益稳步提高,提供的申报材料基本符合原国家环保总局《暂行规定》的要求,有关指标达到《暂行规定》中“二类地区”指标要求,公众对登封市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率达到了98%以上,已具备验收命名条件,同意通过对登封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的考核验收。
登封市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市将以此次考核验收为新起点,按照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