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我市要建立更加开放的信息报告平台,直接接受公众的突发信息报告。昨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底以前,在企业、社区、村庄、学校等基层单位设立信息报告员,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风险隐患报告激励机制等。
通知要求,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也要向市政府报告。如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还须向省政府直接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两个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处理完毕前,信息续报实行日报制。
对因迟报、漏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以及有意瞒报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