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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能力的要素
民众最不认同何种不公
轨道交通勘察设计工作
应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思考
做强嵩山文化产业 推动登封科学发展
科学发展观为政法综治工作强基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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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为政法综治工作强基固本

高建慧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推进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郑州市委政法委不断深化对政法工作特点规律的认识,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取得了一些新成效。

完善体制 依法实现管理常态化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新期待。只有把握这些新要求新期待,政法工作才能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为此,郑州市整合力量,搭建基层综治工作平台,解决了各部门单打独斗、力量分散、基层薄弱的问题,完善综治建设新格局,为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职能,推动政法综治工作向根基延伸,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相关规定,率先在乡镇(街道)成立综治工作中心,在村(社区)设立综治服务站。政法委具体组织指导,整合综治办、维稳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信访办、安监办、人民武装部等八个部门力量,组成协作联动工作平台,由乡镇办专职副书记负责指挥协调,加强领导。明确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的职责任务、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措施。在各村、社区建立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站,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实行一岗双责,明确责任到人。目前,郑州174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为基层治安稳定提供了组织保障。

人民调解是实现基层和谐的重要方式方法,郑州市出台了相关规定,建立起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并使人民调解组织向企业、集贸市场、专业组织和流动人口聚居区延伸。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11007名,调委会3005个,全市2780个村(社区)都建立了调委会,组建率达100%。基本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乡(街)、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县(区)。今年人民调解员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715起,有效地降低了越级上访率,减少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健全机制 全力推进规范化建设

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需要法治保障。政法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立健全规范化基层综治工作运行机制,郑州市打破部门界限,做到“六统一”,即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受理、统一服务、统一处置、统一反馈。建立健全基层综治例会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排查整治治安混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制度;建立健全各级综治值班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和考勤制度;建立健全职责分工制度和对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与综治工作相配套的登记、检查、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的高效运转。

各级综治经费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拨付专项经费800万元建立基层综治工作和防范机制建设奖励基金;在技防建设方面,市、县、乡三级财政投入1.42亿元,市政法委发放以奖代补资金832万元,带动社会各方面投入2.93亿元;2008年安排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全市8385名调解员生活补助1766万元。

为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动态防控机制,郑州市还将高科技引入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出“巡防队员全天候巡逻,技防中心全方位监控,人防技防无缝隙链接”的现代化、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已基本实现对社会面、居民区、内部单位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技防监控,有效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郑州市还建立健全科学化综治责任考评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综治工作中心作用发挥好、工作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辖区发生不稳定案事件、重大治安问题或工作长期落后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在追究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负责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当地党委、政府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创建队伍 为综治提供“源动力”

郑州市成功破解了基层综治创安力量薄弱的“瓶颈”。政府出资1.8亿元从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聘政府用工,充实到基层创安一线,使群防群治队伍实现“从无偿到有偿、从义务到专职、从松散到规范”的转变,实现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夯实综治工作的“双赢”。

创建专职巡防队伍,郑州市树起全国第一面旗帜。由市、区两级财政各出资50%在每个社区组建不少于9人,由县(市)财政出资在每个乡镇组建不少于20人的专职治安巡防队,巡防队员工资、保险、服装、装备列入财政预算,由政府保障。巡防队员月基本工资940元,由综治部门按月足额发放;购买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意外伤害等五种保险,解除巡防队员的后顾之忧。“郑州模式”走出了一条市场经济环境下群防群治工作新路。

创建专职人民调解队伍,筑起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全市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共有人民调解员11007名。各级政府将人民调解员业务经费、生活补贴、案件补助费纳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财政预算。

创建专职协管员队伍,破解流动人口管理和犯罪难题。按照流动人口的比例,全市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组建了一支2187人的协管员队伍。各区工作经费和协管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正常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

创建专职消防员队伍,灭火于初防患于未然。大力加强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由政府出资建成7个公安合同制消防队,招收合同制消防队员256余人,消除了全市县级城市灭火力量空白点。创建专职交通协管员队伍,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体系健全 综治硕果越结越多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大力推进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需要我们建立形成一套有利于提高素质、有利于人才成长、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的制度,特别是要在执法工作中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引导政法干警公正文明执法。

辛勤耕耘后,郑州市综治取得硕果累累。2006年、2007年,郑州市刑事发案分别下降6.96%、24.32%;“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分别下降29.7%、10.5%;2007年现行命案侦破率达到96.53%,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第二名。全市有1889个行政村、6174个居民楼院、35789个单位实现“零发案”目标。据河南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2007年,郑州市公众安全感指数为91.3%,在全省排第六位。2008年达到94.84%,名列全省第四位。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率为93.53%,在全省排第三位。2008年9月,全国综治主任会议在郑州召开,并参观学习郑州综治基层建设的经验,受到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的充分肯定。

(作者为郑州市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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