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①)七是支持用工双方开展集体协商,指导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对于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弹性工资、组织培训等措施,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
八是继续清理工资拖欠,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建立完善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机制和重大违法企业社会公布制度,重点打击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重大违法行为。
九是加大对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及时办理举报投诉案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有关司法程序,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
十是认真做好帮扶,积极开展向农民工送温暖,帮助农民工克服暂时困难,切实保障特殊困难农民工的基本生活;积极解决农民工在医疗、居住、劳动条件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推动落实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
王文超强调,做好农民工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及时分析研究农民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趋势,重点研究稳定农民工就业、加强农民工培训、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效办法。各地要加大督查力度,重点落实农民工工作“八项活动”,做好“十件实事”,妥善解决我市农民工在就业环境、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副市长刘东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