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代表委员透露,今年“两会”他们将建议制定《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规定》,建议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军队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花费公款购买烟草制品;国家公务人员不得接受烟草馈赠,否则以受贿罪论处。其实,关于反腐治贪,我们所需要推进的制度建设还很多: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监察职能机构权限授予与强化,政府内部的权利制衡,完善以人大政协、舆论及民众为权利主体的公众监督……这才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广泛讨论的反腐治贪制度细化,而非几乎流于纯理想化色彩的“收烟视为受贿”。 毕 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