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昨日,市政府下发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为重点项目开辟服务“绿色通道”。
市政府明确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应当按照“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责任人”的要求,确定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的责任人。
凡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并设有浮动区间的,一律按下限收取。供气、供电、供水、供油、供热和道路交通等部门和单位,要对重点项目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优先予以保障。各职能部门要为重点项目优先办理各项手续。
分包重点项目的市级领导将定期调研、督导,及时了解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项目加快建设。有关部门将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1次或督办2次的,将被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各种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