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命杨祖伟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09年2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决定:任命杨祖伟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