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实习生 王译博)电视直销、网络购物等新兴消费方式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然而,由此带来的消费纠纷也日趋增多。昨日,市工商局、市消协发布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慎对待电视购物。
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我市受理的消费者关于电视直销和网络购物的投诉有以下特点:部分电视直销广告过分夸大产品功效、采用虚假的现场演示诱导消费以及虚假承诺等。消费者通过电视广告等形式了解产品信息,贸然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与广告不符的情况比较多,由于经营者身份不明确或不在本地等原因,致使发生消费纠纷后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市工商局、市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客观看待电视广告内容,警惕先付款再验货的邮购方式;购物时注意索取购货凭证,如发票、三包卡、服务卡等,为出现消费纠纷保留证据。同时,消费者通过邮购方式购买的电视直销商品,一定要在收到商品后当场验货,以确定商品是否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另外,要抵制低价、优惠等诱惑,不要贪图小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