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王东明)在郑州高新区沟赵办事处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员的监督下,昨日,被告王某带领家人,将栽在他人门面房前的百余棵小树全部挖出移栽。至此,这起因为小树问题引起双方当事人矛盾不断升级的案件,经法院调解息事宁人。
2008年7月,作为原告的村民老李与他人合伙租赁一家工厂的大院搞经营,租金为每年5万元。2009年4月,为搞活经营,老李经被租赁方同意,准备将租赁大院东面的一排楼房改成门面房。可是,就在此时,他发现一名姓王的村民在这栋楼房前栽了密密麻麻好几排小树,大约百余棵,致使楼前的空地被占完,无法走人行车,严重影响了门面房的对外出租。
原告老李虽多次与被告王某交涉,劝其挖走小树,但是王某以种种理由不愿移树。无奈,老李找村委解决。村委多次说服教育,被告王某不但不理,反而认为原告告刁状,所以要报复。于是,带领家人到原告的门面房前挥锹挖沟。原告也不示弱,被告一边挖,原告一边填,双方是你扔我一锹土,我还你一块砖。要不是村干部阻拦,非打得你死我活不可。
正当村委和原告无奈之时,7月15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在该办事处设立了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中心。于是,村委建议原告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一纠纷。
人民调解中心的调解员李主任受案后,与另一名专职调解员先后5次上门找被告谈心说服,从邻里关系、法律规定和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开导被告王某,终于使其改变态度,同意在原告补偿树苗的合理损失情况下将小树移栽他处。
原告得知对方索赔不多,很快答应其要求。就此,一起看似难缠的纠纷被人民调解员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