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在2009年2月中下旬,我女儿(中学生)通过电子邮件参加了征集此案名活动,作品是“金岸”,顾名思意;金——黄金也。岸——一定是海岸。含蓄自然,大气磅礴,使人产生无限遐想。这期间,我也通过邮寄方式参加了此征集,案名是——“南城·黄金水岸”。
作为自由撰稿人,深谙在征集中会出现暗箱操作等意料之外事,但相信,好的作品一定会发光闪亮。也许德润根本没看我们的案名征集,那可是不负责任的疏忽失职;也许借鉴参考了我们的成果在文学上那叫剽窃;也许案名德润早已设计好的那是巧合又可视为英雄所见略同,也可视作欺骗广大征集者或作秀。你们有权改动但不能篡夺别人的创意;有权添加但不能为区区几个银子大言为自己公司集体智慧创作。孰不知一个最基本的常识,从公平公正、规矩道义上讲,征集方为避嫌疑无权也不会参加自己的征集活动,即使案名不理想落空,也不会张扬自己如此得意大作!
今斗胆提出质疑,诚恳赐教!
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