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高校
扣发学生毕业证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 实习生 葛星)近期,有高校毕业生反映,因欠缴学费和担心部分毕业生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时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等,我省少数普通高校暂扣了部分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给毕业生就业、升学等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昨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严格禁止普通高等学校扣发毕业证书。
通知指出,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高校的有关政策规定,注重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对欠缴学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严禁采取扣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简单化的管理方式。为达到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发放学历证书,既是毕业生应该享有权利,也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尽的义务,各普通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毕业证书。
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对本校近年来毕业证书发放情况进行认真清查,对该发放而未发到毕业生手中的学历证书进行登记,认真解决。对已扣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想方设法与毕业生本人联系上,向毕业生讲明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规定,对扣发毕业证书给毕业生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其表示歉意,并及时把毕业证书发到毕业生手中。
省教育厅提出,各普通高等学校要依据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学籍库,确认达到毕业条件后上报毕业生库。毕业生库经省教育厅备案后,签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