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新学年开学在即,各大民办高校招生大战也进入白热化,为了招到更多的学生,各高校绞尽脑汁,大校名校举办专场招生宣讲会,地方学校则通过种种方式,吸引考生报考。在广西,有些学校利用在校生免费招生,并冠以“暑假社会实践”名号,这样的做法在社会上引来不小的争议。
统一规定招生任务
网友反应褒贬不一
近日,广西某网站一篇题为“广西某高校规定在校学生暑假招生”的帖子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发帖者自称是该校的一名大二学生,7月2日放假时,学校的一部分在校生收到了学校统一发的一份《08~09学年度暑假社会实践须知》,要求在校生暑假承担学校招生任务,并作为暑假社会实践内容。
这份实践须知上,写着学校对在校生的三个要求:“一、发扬主人翁精神,利用自己人际关系网络,结合学校发展前景、专业设置、校园环境和地理优势等条件,向10名以上参加2009年高考的考生、考生家长或高三的科任教师推荐我院办学优势,并记录在实践成果中。二、针对专科层次的考生或家长,通过电话、面谈、网络等形式开展实践调查,要求做好跟踪记录。三、实践成果和总结于下学期开学注册时交到注册老师处,并记入个人学习档案的假期实践成绩中。”
在实践须知上,校方指出了此举的意义:体现学生爱校的情怀,要求每位学子都要充当学院跨越式发展的义务宣传员,向广大考生和家长、高三教师传达我院的发展前景,最终达到优秀考生报读我院的目的,实现学院跨越式发展目标。
在这份暑假社会实践须知的最后,是一个学生信息表,标题是“社会实践成果”,包含学生姓名、准考证号、文/理科、分数、联系电话、就读中学等内容,最末尾是“学院评定意见”。
帖子一经发出来,立即在网友之间引起争论。网友“塘角角不是卷毛”就爆料说,以前替桂林的一个学院暑期招生,招到一个学生可以得到400元的报酬,但是做完之后自己很有负罪感,感觉在骗那些单纯的高中生。曾经利用暑假帮助大学招生的武汉某大学学生小阳说,自己曾经利用暑假一个多月的时间帮助大学招生,赚了不少钱,开学几个月的生活费完全解决了。
学生认同两极分化
观点各异争论不休
笔者随后对这所位于南宁市郊五合大学城内的学校进行电话咨询,对帖子内容进行核实。学校招生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承认网帖内容基本属实,但是并不认同其中表现出的强制感。
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学校把在校生暑期招生作为暑期实践内容是从今年才开始实行的,学院抽调一部分在校生来帮助学院招生,学生采取自愿原则。如果招生情况比较好的话,学生就有机会被评为“优秀社会实践标兵”。而这份暑假实践证明须知上的学生信息表,学生可填可不填。
据了解,暑假社会实践以招生的方式被规定进行之后,在这所学校学生中引发很大争议,一些学生认为,学校的暑假社会实践须知,让人有一种被逼迫的感觉,他们认为,“优秀社会实践标兵”的评定本来是以学生利用假期实习、兼职等多种形式增加社会实践经验为标准的,现在招生多少竟然也可以算作标准之一,让人很反感,也有点滑稽,还没听说别的学校有这样的社会实践要求。
也有不少学生对学校的措施表示赞同,该校大二学生小刘就认为,学校的这个举措对自己学校扩大知名度和提高影响力有利,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之后,会带来一系列的后续效益,最终得益的是每个学生。正在实习的她决定回家帮助学校招生,既是为了宣传母校,也是为了让自己得到锻炼。
学生自愿加之“标兵”评定 矛盾心态伴以成效认同
民办学校在招生大战中利用社会人员的人脉关系进行有偿招生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甚至已经成为业内普遍的做法。不少在校大中专学生暑期就会把替大学招生作为一项兼职,在获取一定报酬的同时,也借机锻炼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经验。
但像这所学校利用在校生免费替学校招生,还把招生情况与学生的社会实践内容结合起来的做法,尚不多见,把学生为学校招揽新生的情况作为“优秀实践标兵”评定的标准,这种做法更是少之又少。
笔者在这所学校提供给学生的暑假实践须知上看到,须知明确写出了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荣誉评定办法:根据个人实践成果中填报我校的人数数量、质量和录取人数,按班级10%比例评出“优秀社会实践标兵”,并颁发荣誉证书。
即使认为学校这份“须知”有“逼迫感”的学生,也不得不承认,作为这个学校的学生,虽然能够很自然且很自豪地向亲朋好友介绍甚至是推荐自己就读的学校,但是他们又不得不承认,自己就读的这所学校知名度不高,在日益严峻的招生大战中对考生的吸引力远远没有公立高校那么大,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学校发展的不利因素。这种考虑之下,他们又不得不认同学校的做法。
对民办学校来说,学校和学生的关系近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学校知名度的提升,意味着学校毕业生将获得更广泛的社会认同,更意味着毕业后学生就业门路的增加。于是,学校这种做法在方式和效果上体现出难以统一的认同,而这所学校的学生,则在这种难以认同中体现出对方式的排斥和对效果的期待。争论,就在这种矛盾心态下产生。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