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23日,香港《明报》世纪版开始连载我的回忆文章《我和章含之离婚前后》。但文章刊登了三天,全文尚未登完就于2月25日停稿了。当时四面八方的读者(包括新加坡报界)打电话到《明报》询问因由;我家的电话也响个不停。文章登了一小半突然停了,究竟为什么?他们一致要求继续登完。那一阵网上的讨论更热闹了。有同情我被剥夺话语权的;也有人恶意讽刺谩骂,说我话说了一半不敢说了,不像个男子汉。而各种奇谈怪论也出笼了:有人怀疑《明报》慑服于某种压力把文章停了;还有人猜测可能是我的版权被买断了,担心这篇文章再不能见天日;有人说,是不是文章中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玄机,等等。
其实,以上种种说法都是毫无根据的虚构。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我2004年2月26日在《明报》刊登的停稿启事所说的。我说:“《我和章含之离婚前后》一文全部是我的亲身经历,是我前半生坎坷遭遇的真实写照。今应女儿洪晃的请求,续稿暂停。”
女儿洪晃的请求是唯一的原因。女儿是如何请求我的?在2004年3月的《北京青年周刊》上有洪晃的一段话可以说明:“我说,没有觉得你不能说话,但我就跟你说一句话,因为你爱我,你女儿这辈子就求你这一件事。我爸想了两分钟,说你要这么说,就撤!我也挺感动的,他憋了三十年有话要说,有些事情真的是能忘掉就忘掉。”
女儿求我撤稿时还说,当时她母亲病重住院,怕该文章影响她的病情,并说:“爸,你干脆多写点以后出本书。”所以女儿的本意绝不是剥夺我的话语权,而是发表文章的时机不对,所以建议我缓一缓,往后推。
至于停稿后我的感受,我在2004年6月4日给女儿的信中也讲得很明白、坦率:“我已古稀之年了,还能有几年在世?趁我记忆力还未完全衰退,还历史本来面目。我们这代人活得很累很苦,留下一点史料给后人参考。你是我唯一的女儿,爸是爱你的,绝不会做出损害你的利益的事。但也请你了解爸爸的心情,让爸爸有生之年做点他随心的事。文章没登完便夭折了,亲友们问起我,我总有点不快,似有骨鲠在喉之感。”
2006年2月中旬洪晃来电话说:“爸,把你文章的后半部分放在我的博客上登吧,我的博客点击率非常高……”
既然女儿已经理解老爸的苦衷;我下决心不再哑忍,要在有生之年澄清我蒙受了几十年的不白之冤,还历史的本来面目。
我不再沉默
我和章含之从相知、相恋、相伴到离婚整整23年(1949至1973年),我与她的婚姻于“文革”期间破裂。“文化大革命”十年也是我一生中最不幸、最灾难深重的岁月,至今不堪回首。
自1993年至今,章含之写文章、出书或接受访问,凡提到她和我离婚那一段往事,总说是毛泽东主席叫她离婚的。她说毛主席批评她没出息,是这样对她说的:“我的老师啊,我说你没出息,是你好面子,自己不解放自己!你的男人已经同别人好了,你为什么不离婚?你为什么怕别人知道?那婚姻已经吹掉了,你为什么不解放自己?”我当时一看便懵了,借毛主席的话说我们离婚的事,真是闻所未闻。这一笔真是非同小可,从此陷我于不义。一些不认识、不了解我的读者均视我为人所不齿的负心汉。如此她就巧妙地把导致我们离婚的责任一股脑儿推给男方,并把自己在“文革”一开始就红杏出墙的事实全掩盖了。
自1993年起,不时有燕京大学的老同学把章含之文章中有关和我离婚的段落复印后邮寄或传真给我,1995年我再次看到她在文章中对离婚一事颠倒黑白的说法。我忍不住对女儿说:“妞妞(洪晃的乳名),告诉你妈妈,她写她和乔冠华的忘年恋怎么写都可以,与我无关。但为什么把离婚的事实真相颠倒了?”洪晃说:“爸,你也可以写一篇《我和章含之离婚前后》。”当时我之所以没写,基于两个原因:一是我实在不愿提起那段令人痛心的往事,所以尽管知情者均为我鸣不平,要我写出事情真相,我一直没提笔。二是不久章病重,女儿说医院已发出病危通知了。我念及旧时夫妻一场就作罢了。
但是,此后章不断出书、上电视、出访谈录,凡谈到我们离婚,必然抬出毛主席,一再重复她定的调子。有时还说得更离谱,竭力渲染她是第一段婚姻的受害者。更有甚者,还有人推波助澜,以讹传讹。有个别毫无道德操守的文人,竟以她的文章为蓝本,抄袭、编造,添油加醋,杜撰一些令人作呕的情节,故事愈编愈荒唐,极尽造谣、诽谤、丑化之能事。其目的不外是牟取名利,结果却是把污水全往我身上泼,在我身上加踩几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