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机关的作风,常常令人产生两种感叹:事发前,明知故犯的“牛气”令人愤慨;东窗事发后,从善如流的“效率”令人感慨。
武汉市民姚先生到江岸区房产局档案室查询自己的购房评估报告,复印8张纸共付费119元。经全国众多媒体曝光后,该市房产管理局责成江岸区房产管理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退款,包括江岸区房产局在内的全市各区局都已停止此项收费。(据《长江日报》8月31日报道)
当初,姚先生花费119元才复印到《房地产交易课税价格结果报告单》等8张材料,江岸区房产局自称的收费标准是1元/平方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江岸区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坦言,其收费标准尚未获得物价部门批准。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擅自执行的收费标准是不合法的。其实,相关的法律规定,江岸区房产局肯定心里是清清楚楚。然而,明知故犯的江岸区房产局在收费的时候照样理直气壮,上门要求复印材料的普通群众肯定没办法讨价还价。
然而,这么牛气冲天的房产局,居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武汉市房产管理局召开紧急会议,责成江岸区房产管理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退款并停止收费,对全局收费项目和收费依据进行清查治理,这样神奇的大逆转,这样的从善如流,原因何在?原因在于,8月13日《长江日报》刊登了报道《复印8张纸收费119元》,并被全国多家媒体转载、热评。
如果姚先生没有执拗地向报社反映,如果报社没有仗义执言地刊载,如果舆论反响没有波及全国,房产局还会这么自觉悔改吗?迫于舆论形势的压力,不与社会舆论对抗,在领导和主管部门形成关注和问责前匆匆把罪证“销毁”,是巧妙的“金蝉脱壳”之计。如此的从善如流,实为推卸责任的“伪善”。如此的高效,实为急于遮掩过失的仓促。
没有触及问题实质的“从善”只是暂时的表象,于此前的工作没有深入的反思,于此后的工作改进也不会有切实的借鉴。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宁可不要匆忙的高效,也要慢慢地查他个水落石出,免得匆匆地放过了不该放过的人和事。 许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