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师俊杰) 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社会法庭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后,郑州市先后在中原区须水镇、新郑市和庄镇与中牟县白沙镇设立了社会法庭试点,并取得了明显效果。昨日上午,市法院系统在新郑市法院召开会议,将社会法庭工作向全市法院系统进行推广。
据了解,自今年5月至8月底,3个试点社会法庭共选任了社会法官58名,受理纠纷197件,成功调处142件。会上,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傅和平代表该院要求各基层法院全面推广社会法庭工作,成立社会法庭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社会法庭的日常工作;每个基层法院要在10月底前至少选择一个乡镇成立社会法庭;有条件的可多选择几个乡镇设立社会法庭。下一步,每个乡镇都要设立社会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