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争第一、争先进、争位次为动力,强力推进工作新跃升。实施“位次超越奖”,对财政收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总产值、招商引资等工作进行排名,比前三季度前进位次的进行奖励,倒退的则进行处罚。设立“经济指标金桃奖”,对完成超出年度目标任务20%以上的经济指标的单位,给予2万元奖励;对经济指标检测的部门,在全市前两位的给予2万元、1万元的奖励,后两名的进行处罚。设立“投资促进项目运作奖”,在第四季度,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每开工一个项目奖励1万元;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奖励3万元;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奖励5万元。
以创亮点、创典型、创经验为抓手,不断增强发展活力。落实创新经验奖励制度。在国家、省、市级进行推广创新经验的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评选“创新标兵”。在经济、信访、拆迁、综治等急、难、险、要工作一线,对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方法、破解工作瓶颈、攻克推进难点的“创新标兵”进行1000元奖励。
以防事故、防非访、防突发公共事件为保障,营造和谐发展氛围。开展“五个排查”、创建“三无”(无安全生产事故、无非正常上访、无群体事件)单位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消防安全、解决落实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治理以及特困家庭救助等排查活动,按照超前防范、提前介入、妥善处置等手段及时解决问题,对工作不力的进行处罚,共同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