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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则违法广告何以都找上侯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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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则违法广告何以都找上侯耀华

知名演员侯耀华代言的亚克口服液、澳鲨宝胶囊、渭肠益生元等10则广告均未经批准且含有违法违规内容。1日,中国广告协会有关负责人在“品牌代言人行为规范与社会责任”论坛中,点名曝光了侯耀华的行为。并呼吁各界明星、广告代言人,承担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法制日报》11月2日)

明星代言虚假违法广告,一直是社会舆论诟病的事情。几乎每一次此类事件的曝出,代言明星都会成为众矢之的,这一次,也没有例外——对于侯耀华的“声讨”之声,在互联网上此起彼伏。

虚假广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为之代言的明星无疑是有责任的。但从现实来看,对这种行为,有关部门仅仅停留在“规劝”的层面,也没见一个明星为之付出“代价”。毋庸讳言,法律惩处的缺失,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明星的虚假代言之风。

回过头来想想,十则违法虚假广告何以都找上了侯耀华?表面上看去,这似乎是一种巧合,其实不然。侯耀华再怎么“见利忘义”,也不太可能出现连续为十则违法广告代言的情况;而退一步讲,纵然是侯耀华利欲熏心,那么,这十则违法广告是如何通过监管和发布媒体的广告审查呢?事实上,如果在监管和审查这两个环节“执行”有力,侯耀华代言的十则广告又怎么会全系违法违规。所以就事论事,“侯耀华代言十则违法广告”,该被“打板子”的,绝不止是一个侯耀华。

涉及明星代言广告的相关法律当然有完善的必要,明星的社会责任感也需要加强,这些都是无需再进行辩论的事情。只是法律的完善需要时间和过程,在当下,只要广告的行政监管和发布审查程序都能做到依法贯彻落实,并严格责任追究和惩处机制,我想,明星虚假代言事件即使不能完全禁绝,也会大幅降低,不至于发展成为“社会公害”。不能因为某些明星缺乏社会责任感,就将更重要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缺失置于关注的视野之外。 王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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