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王若丕)我市将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全面免费服务。昨日,市政府下发了《郑州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今后,凡一方户籍在郑且在本市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可享受一次366元的免费婚检服务。有关部门还表示,免费婚检工作正在部署中,年内有望在各大婚姻登记处办理该服务。
今年费用达340万
市政府要求,2009年免费婚检费用,按照上年度结婚人数的10%安排预算,共计340万元,由市财政、各县(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
按照规定,免费婚检对象必须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并在本市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但享受免费婚检的时间为“婚姻登记前三个月及婚姻登记后一个月内”。
已认定14家定点机构
免费婚检服务倡导自愿原则,参加免费婚检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免费婚检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据悉,开展免费婚检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市卫生局审批并公布。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已在全市认定了14家婚检医院,如省市妇幼保健院,以及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或妇幼保健所等机构。
个人先垫付再报销
按照规定,婚检费用先自行垫付,之后到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时,凭婚检机构出具的婚检费用收据报销婚检费用。若结婚登记一个月内参加免费婚检的人员,凭结婚证和婚检费用收据到各婚姻登记机关报销婚检费用。
对婚检结果保密
方案中明确规定,坚持婚检结果保密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婚检机构不得向婚检当事人以外的部门或个人泄露婚检结果。
同时,在免费婚检中查出病情的,医护人员要对患有疾病的婚检当事人员,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指导意见,对不能确认的疑难病例,应转到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或专科医院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