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后勤中心
一年节约24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李汴玲)“我们把《节能法》印成小册子发给广大干警,让他们增强自身的节能意识。”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了解到,一年时间,市检察院从节约水电费、维修资金等服务项目中,节约资金24.8万元。
据了解,为落实国家《节能法》的精神实质,市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白天关闭楼道壁灯,夜间巡查茶炉开关,让每一个旮旯都干干净净。该院水电班对办公大楼楼层照明灯实行熄一亮一,此项每年节约资金2.4万多元;同时对地上、地下停车场实行熄一亮一、双排灯照明改为单排灯照明,每年节约资金5.2万多元等。
据初步统计,该院全体员工注意点点滴滴的节约,一年共计节约各项服务资金达24.8万元,为建设节约型检察院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