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高
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本报讯(记者 李娜)我省再提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平均每人每月比以前多70元左右。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优抚对象在春节前就能拿到抚恤补助了。
据悉,此次调整对象中,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分别提高15%。
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等,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据悉,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今年10月1日起计算,经费于本月底下达各地,各级民政部门将在春节前把抚恤补助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