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撞伤老太致骨折
所在医院赔偿10万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李冰)老太陪人到医院看病,不料在医院监护室外被护士撞倒,最终导致老太腿骨骨折。老太一气之下将这家医院告上法庭。昨日,二七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处被告赔偿老太共计100123元。
去年9月4日下午,七旬曹老太陪张某到郑州某医院看病,张某到该院保健部门诊胎心监护室做检查,曹老太则在监护室外等着。此时,护士郭某打开监护室的门匆匆忙忙地走出来,没想到把站在监护室外的曹老太撞倒。经放射科拍片确诊为右腿股骨颈骨折,司法鉴定为七级伤残。住院期间,郭某为曹老太支付2000元医疗费后再没出现。老人遂将郭某所在医院告上法庭,索要赔偿15万元。
二七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护士郭某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在工作过程中将原告撞倒并导致原告受伤,属职务行为,其所在的医院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