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覃岩峰)执法单位如何公正执法有了具体规范,“法治政府”如何来考核有了具体指标。昨日,市政府出台《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导规范(试行)》,首次将法治政府建设列成13项指标和252项考核指标。
《规范》提出,今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学法不少于10个课时;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制知识培训以及学习成绩将作为年终考核评先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按照规定,政府出台的一些法规,必须在实施两年左右向社会公布评估的结果,针对执行效果、可行性以及是否增加群众负担和管理成本等进行评估。据介绍,今年政府已经对5件政府规章进行评估,规范实施后,所有文件都要进行评估,文件有问题的要修改。
根据规定,各个部门除了要公布投诉受理办法外,还要公布办理程序,对于社会投诉、举报、意见和建议按照规定及时受理,要在6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向当事人反馈。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听证的,应当及时举行听证。
今后,如果有市民群众将执法单位起诉到法院,市、县(市、区)政府应诉率要达到100%,胜诉率不低于80%。郑州市法制局局长万建中介绍,过去一些单位对群众的投诉不闻不问,甚至不出庭,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也不执行。今后这条就是一个刚性规定了。如果执法单位败诉,政府还要实行责任追究。
同时,《规范(试行)》还提出,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及其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制度,行政首长应依法依责出庭应诉或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