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明年2月起实施
本报讯 (记者 潘燕 覃岩峰 马晓鹏)昨日结束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条例》中新增了“城市建设中要建设地下公共管沟,用于专门的城市管网铺设”内容。《条例》将于明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
在城市建设中,水、电、气、暖、雨污及其他市政部门的管线越来越多。《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和综合协调。依附道路建设的地下管线,应当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通报铺设;有条件的,应当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沟。已经建成的地下公共管沟的道路,不得另行擅自开挖铺设管线。
据了解,目前国内在公共管沟方面也是在试探性建设,这种公共管沟要能装下地下各种管线,如果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中,能够将目前的水电气暖等各种管线都装进去,那城市的“拉链路”就能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