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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检察院刑事办案量全省基层称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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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群众 了解民情 服务民生
——郑州市检察机关推进“亲民检察”、“民生检察”、“和谐检察”建设纪实
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右)深入群众,了解民声。

本报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王青 胜利 文/图

检察机关如何通过推进“亲民检察”、“民生检察”、“和谐检察”建设,来促进社会和谐?今年以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服务大局,突出办案和监督,建设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把维护好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关怀和社会温暖。 近日,记者走近郑州市检察机关,感受了这里浓厚的亲民检察、民生检察、和谐检察氛围。

亲民检察:

体现以民为本

面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郑州市检察机关检察官们用爱心、真心加耐心,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针对涉检信访问题,郑州市检察机关建立了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责任制、 “五包三指定”等多项涉检信访工作机制,他们把一件件群众来访或上访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使得事件不落实不松手,问题不解决不撒手,用实际行动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在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今年9月16日,当事人张某又一次来到了中原区检察院,与以前不同的是,这次他是来感谢的。原来,郑州市某燃料公司司机陈某在运送柴油过程中盗取公司燃料油被判刑。而该燃料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以该案民事部分败诉、公司损失没有挽回为由到中原区检察院申诉。检察官指定专人全面复查该案卷宗,查找问题的症结。经过多方努力,张某最终收到了被告人陈某主动补偿的经济损失3万元。

据统计,今年1~11月,郑州市检察院对上级交办和自查出的20多起涉检信访案件,全部按期办结,实现了止争定纷,案结事了,息诉率达到100%。

检察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郑州市检察机关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来检察院参加恳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加以改进。同时,他们在全市抽调200余名检察干警组成“民情快车”行动小组,定期深入到辖区单位和乡村社区,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据悉,“民情快车”先后在全市100多个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00多次,向乡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100000余份,收集意见和建议100余条,现场解答群众提问500余条,受理群众举报25件,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

郑州市检察机关还开通了民生热线电话,在一些乡镇(街道)设立检察工作联系点,先后制定了检察长接待制度、业务部门负责人预约接待制度等。群众如有问题向检察官咨询或反映,既可以打电话预约,也可以在检察长接待日到郑州市检察院进行反映。

民生检察:群众利益无小事

对于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郑州市检察院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保证政府投资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检察工作要为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贡献,要为郑州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郑州轨道交通建设是郑州市有史以来投资规模最大、建设周期最长的一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为配合郑州市委、市政府做好前期工作,在开工前夕,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副检察长尚清霞一行就先后4次来到郑州地铁枢纽工程、地铁七里河站和农业路站的施工现场,实地考察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进度、工程难度等基本情况,与中铁十一局、河南五建等承建单位负责人进行交流,了解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征询他们对在施工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民生工程不能变成伤心工程。今年,郑州市检察院在全市成立了16个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对今年全市356个民生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廉洁准入制度。每个重点工程项目的工程名称、责任单位、招标人代表、项目预决算、资金使用、合同履行情况等信息都会被录入到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系统,便于检察机关对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

面对企业案件,检察官们慎用强制措施。当事人沈某的经历可以为检察机关服务“民生”作出诠释。沈某在郑州市经营一家服装企业,今年经济危机对企业影响很大,更让她烦心的是,内部员工盗窃企业原材料、接受贿赂损害企业利益。公司所在地的金水区检察院及时出手,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诉,为企业追回赃款10万余元和价值1万余元的被侵占原材料,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沈某形象地比喻:“当时经济寒意逼人,但检察机关送来的‘法治棉袄’,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暖意。”

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和涉检信访困难人员,郑州市检察机关则探索建立了经济帮助、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的“三助一导”制度,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法律带来的温暖。当事人朱某因借款与他人发生纠纷,故意将他人财物毁坏,后被判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朱某情绪极不稳定,多次到司法机关并做出过激行为。心理咨询及时介入,经过心理暗示和药物治疗,朱某日前重新走上工作岗位。朱某说:“你们的救助做到了我心里!”建立“三助一导”制度一年多来,郑州市检察机关已对10余名刑事被害人、涉检信访困难人员进行了司法救助,救助资金达5万余元。

和谐检察:

追求三效统一

办案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最有力手段。今年,郑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了“案件质量年”活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同时,还在全市检察系统推行“一证三卡一跟踪”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向发案单位、当事人及其家属发出征求意见卡,对办案全程跟踪监督。一旦发现检察干警在办案时出现超期羁押、上访事件、办案安全事故、无罪判决、错案等现象,直接追究承办人和办案部门单位的责任。

今年6月,管城区一村委会主任赵某因涉嫌贪污被检察院立案侦查。为了不给当事人带来不良影响,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等到夜幕降临后才来到当事人家中。赵某被拘留时,正值麦收时节,家中只妻子一个人。检察人员专门找到村委会成员,希望他们对赵妻给予帮助照顾。赵某被检察官的举动打动,案件很快顺利侦结。

2007年6月至今,郑州市检察机关共对3177件轻微刑事案件的5224名犯罪嫌疑人实行了非羁押诉讼,对1158名犯罪嫌疑人适用了无逮捕必要的不捕措施,172名犯罪嫌疑人适用了相对不起诉决定,144名在校学生因未被羁押而完成了学业。

郑州市检察机关的工作成绩得到了有关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2009年8月10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在郑州市检察院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市检察院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开创了新局面;市人大常委会将大力支持检察工作,希望市检察院的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检察系统的前列。”

“建设亲民检察、民生检察、和谐检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核心的具体体现,检察工作只有用亲民关爱民生,用公平保障民生,用正义呵护民生,用和谐维护民生,才能真正符合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才能促进社会和谐,才能赢得人民更多的支持与拥护;检察机关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普遍享受到司法公正的阳光,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保障民生,才能实现‘亲民检察’、‘民生检察’、‘和谐检察’建设。”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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