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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三级医院定点收治甲流重症病例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本报讯(记者 汪辉)随着甲流重症病例的快速增加,医疗救治工作面临严峻考验。昨日,省卫生厅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全省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儿童(妇幼)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均为重症(危重)定点收治医院。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切实执行“一把手”负责制,调整加强专家组织,充实救治力量,确保救治措施落到实处。全省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儿童(妇幼)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均为重症(危重)定点收治医院。全省具有呼吸内科、ICU的二级医院承担本辖区甲流轻症住院病例救治任务。

通知指出,重症病例原则安排在实力较强的三级综合医院实施治疗,其中,危重症病例应尽量集中在实力最强的三级医院综合治疗;收治在传染病医院的,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安排重症救治梯队进驻,实施抢救治疗。三级儿童(妇幼)专科医院要设立专门病房(区)收治甲流儿童重症、危重症病例,必要时整合资源,腾空一所医院专门收治甲流重症、危重症病例。

承担甲流救治任务的二、三级医院,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不适宜转诊的重症、危重症病人,必须立即就地实施抢救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病人。重症、危重病例会诊时,医院负责人、医院专家组及市专家组成员必须到位。申请省级专家组诊的,必须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报请省卫生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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