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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得多挣得少 根源何在
“疯狂”拉土车利益链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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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得多挣得少 根源何在
“干得多挣得少”凸显收入分配不均 收入分配改革的核心,应是权利结构改革

核心提示

日前,《人民日报》记者在福州、济南、广州、重庆等地调研之后发现,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总体稳步增长的同时,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却在拉大。特别是由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过低,“干得多,挣得少”,制约着百姓消费能力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11月19日和12月3日,《人民日报》的这两组反映收入分配的调查报道,都引起了民众和舆论的强烈关注和讨论,甚至引发了分配制度改革的猜想。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大家纷纷剖析并试图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干得多挣得少”凸显收入分配不均

这些年,我国经济一直高速增长,国民财富总体是极大增长的。为什么会出现“干得多,挣得少”的问题?有网友就认为,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有人“干得多挣得少”,必然是因为有人“干得少挣得多”。

一多一少之间,凸显的是收入分配的不均。

问题首先出在初次分配上,正如《人民日报》所说,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已是一个普遍现象,并且这种差距有逐渐拉大之势。据了解,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50%左右,而在中国则不到10%。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在中国则不到42%,并呈逐年下降趋势;资本回报的比重却节节上扬。此前,社科院报告就直言不讳地指出,“目前很多企业利润的大幅增加在相当程度上是以职工的低收入为代价的”,“利润侵蚀工资”现象很突出。

另一方面,在二次分配领域,税收杠杆又未能真正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诸如企业主之类的高收入者中相当部分处于税收的盲点;本已十分脆弱的中产阶层,却又恰恰成了税收四处“击打”的对象;而处于社会底层的人群,又因为缺乏财政税收转化而成的社会保障来兜底,最终整个社会就十分滑稽地形成了“洋葱头”形的结构——中部不是很突出,下面又有一个平的底部,这是许多被最低生活保障拉到同一平均线上的人群。(12月4日《重庆时报》)

收入分配不均的一个指标是基尼系数,世界银行数据显示,从2000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目前已超过0.48。

收入分配改革的核心,应是权利结构改革

尽管有关部门也试图通过结构调整改变当下收入分配不均的现状,但其中利益盘根错节,博弈复杂,最根本的是缺乏普通民众的声音。其实,不提初次分配的收入差距问题,倘若有关部门能在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中,力践“藏富于国,不如藏富于民”的观念,在诸如税收、医疗、住房、教育方面让渡利益,用财政为民众保障兜底,也能从另一个维度改善收入差距日渐拉大的现状。(12月4日《燕赵晚报》)

制度经济学的观点认为,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主要依据两个因素:权利界定与市场供求,即“收入”首先是一项“权利”。我们每个人通过辛勤工作获得收入的过程,也是实现权利的过程。因此,《华商报》的评论就认为,现实中许多劳动者之所以不能获得更高的收入,其根源在于权利的缺失。

《潇湘晨报》也认为,“干得多挣得少”实际上推开了权利弱势的一扇窗。在现行的财富分配制度下,权利弱势群体难以与资本方进行公平谈判,也难以在国民财富分配中拥有话语权。比如现行的城乡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等,就使得农民不能够像城里人那样获得收入更高的工作机会;在现行的土地制度下,农民也很难获得财产性收入。

因此,有媒体就建议,应该将权利结构改革,放在收入分配结构改革的核心。《南方都市报》的一篇文章就指出,收入分配的改善是一个动态博弈的结果,只有当每一个利益主体,都能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利益博弈,并通过施加影响,经由转移支付改善收入状况,才能称得上是一个合理的权利结构。也只有在这样的权利结构下,微观经济个体之间才能进行反复地议价,并形成合理的劳动力、资金、土地等要素价格。

一个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可以成为社会的保险阀和推进器,而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会拉大贫富差距,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改革是一种进行时,劳有所得仍然是改革永不过时的目标。据《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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