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增值税发票
抵扣期延至180天
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乔磊)昨日,市国税局传出消息,明年起,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抵扣期限将从目前的90天延长到180天,这将为企业享受增值税抵扣税款政策带来更大方便。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抵扣期限调整涉及的抵扣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发票,也就是抵扣凭证上注明的开票日期必须是2010年1月1日(含)之后。对于开票日期在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抵扣凭证不论何时取得,均执行原90天的抵扣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