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新规维护媒体权益
正当采访 一天内要回应
据新华社广州1月21日电 广东省东莞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媒体服务管理的工作意见,这一工作意见对支持媒体采访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例如:24小时内要对媒体正当的采访要求作出原则性答复;记者在东莞采访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社会冲突等时,宣传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信息等。
这一工作意见在媒体服务上体现出一种开放的姿态,例如除规定记者可以参加报道重大会议、活动外,还规定各级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的联系电话都将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在重大政策或规定出台之前及时向媒体介绍有关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