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应及时传播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我省下月起施行新办法
本报讯(记者 刘俊礼 通讯员 刘召彬)记者昨日从省气象部门获悉,《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将从2月1日起施行。
据悉,新发布的《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保留了原办法中的“暴雨、冰雹、大雾、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寒潮、道路结冰”,增加了“暴雪、干旱、雷电、霜冻、干热风和霾”的规定,由原来的11类增加到了15类。其中干热风是结合河南易发气象灾害的实际,考虑对农业生产容易造成损害增加的。
《办法》对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电信运行单位在传播预警信号过程中应当遵守的事项做出了规定;要求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利用电子显示装置或者其他设施传播预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