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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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令人期待的半步改革
谈尽职守责
跳楼讨薪,左手“杯具”右手“洗具”
“富婆求子”骗钱财
利他的慈善行为与作秀之关系
绿城校园劲吹“少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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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讨薪,左手“杯具”右手“洗具”

为追讨回9995.8元欠薪,31岁的方明星耗时将近半年。26日再次讨薪无果后,他愤而爬上公司楼顶,以跳楼相要挟,最终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方明星拿到了钱,但等待他的,或是法律的制裁。(《南方都市报》1月27日)

又找欠资企业,又找劳动仲裁机构,还找了警方求助,但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方明星的讨薪没有结果。万般无奈之下,爬上高楼以自杀相威胁,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这样几近雷同的一幕,已经不知道上演了多少次,每当有类似的场景出现,总会有人感慨地叹息:讨薪就该跳楼啊!

跳楼讨薪虽然见效、虽然屡试不爽,但却充满着巨大的风险。如果控制不好,一旦弄假成真就会酿成惨剧。而就算是讨薪成功,也将面临着警方的处置:记得广州媒体曾经报道,广州市公安部门表示,对以寻死的方式故意破坏公共秩序的,采取治安拘留处罚,对多次以寻死方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其送劳动教养,目前此法收效显著,方明星被警方带走,大概就是这般了。所以,就成了讨薪就该跳楼,左手“杯具”右手“洗具”。喜滋滋地拿到工钱,却要狼狈地接受法律制裁。

实话实说,我很反感将跳楼讨薪这种另类的维权方式“定义”为:“作秀成分居多的‘自杀’行为”,“以寻死方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或许,在“跳楼秀”中,不能排除有心怀叵测者,但终归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万般无奈下的权利抗争,与作秀无关。跳楼秀确实影响到了公共秩序,这毫无疑问。但如果通过正常的渠道能保障自己的权利,谁还能去“赌命”?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试图以“出格”的行为引起舆论和政府部门的关注罢了。虽然在客观上破坏了公共秩序,但主观上却没有违法恶意。在当前的社会语境下,“法办”跳楼维权者是最后一道“防线”,不到万不得已,不宜动用法律手段进行所谓的“严惩”。

事实上,以跳楼自杀相威胁,还有那些不惜牺牲尊严的裸体讨薪,无不暴露出制度保障的乏力甚至缺位。正因为制度保障的乏力,让很多弱势者的讨薪维权行为,充满了无助、悲哀和愤怒。甚至可以说,跳楼讨薪有可能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在抡起严惩的大棒时,有必要先自我反省一下,我们是不是穷尽了一切努力去回应和维护弱势者的权利诉求?劳动维权渠道是不是随时保持畅通无阻?

城市管理的难处需要考虑,公共资源的无谓消耗令人痛心,但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了,跳楼讨薪者的“冲动”,其实是弱势者权利屡屡受到侵犯、制度化维权途径不通畅、大众维权成本过高等权利语境的一个折射。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尽管跳楼讨薪左手“杯具”右手“洗具”,但还是会一次次地上演。 陈孜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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