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
受贿910万一审判死缓
据新华社电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对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善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2年至2006年,孙善武在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期间,为洛阳中泰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义超等9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