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公安局原副局长判无期
被称为重庆三大黑帮保护伞
据新华社重庆2月24日电 重庆三大“黑帮保护伞”——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涉黑案24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彭长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同时对彭长健受贿犯罪所得的赃款471万余元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财产的差额部分460余万元予以追缴。
法院认定,被告人彭长健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局长、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纵容马当、岳宁、王小军分别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宣判完毕后,审判长询问彭长健对判决结果是否有意见时,彭长健回答“有”,但未当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