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首先要求进入大学法学教育,获得法学学位,然后从事律师职业。”全国政协委员朱奕龙建议,我国可借鉴国外经验探索从律师中遴选法官的机制。
朱奕龙说,如果法官做过多年律师,更容易接纳律师对于保障当事人权利的正当诉求,更能够公正和周全地处理一些复杂的案件。据此,朱奕龙建议,国家应积极稳妥地探索建立从律师队伍中遴选法官机制。并将选拔法官年龄35岁以下的限制,放宽至45岁以下。要做到资深律师,没有十几年执业经历是不行的。美国的历届首席大法官平均年龄在60岁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