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8版:文体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建业三将拿到“上岗证”
建业2∶2战平绿城
韩时英:河南体育发展要有法可依
凯蒂再见 明年再见
《叶问Ⅱ》首映礼月底举行
《越光宝盒》爆笑登场
河南女篮 真是好样的
图片新闻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韩时英:河南体育发展要有法可依

2009年11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此《条例》于今年3月起开始施行。此《条例》是因何而产生的,它又能解决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哪些问题,昨天记者就此专访了河南省体育局局长韩时英。

“《条例》的施行,意味着我省今后的体育发展将有法可依,这样可以进一步规范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韩时英开门见山地对记者说。据了解,全国31个省市区,除了我省和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个别省区没有地方性体育法规规章外,大多数省市区都适时出台了一部甚至多部地方性体育法规规章,立法严重滞后这一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对此,韩时英毫不隐讳地说:“我省体育事业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加强体育产业的引导服务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个别地方依然存在利用体育活动从事赌博、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个别市县依然存在侵占破坏体育场地设施等违法现象。”

韩时英进一步告诉记者:“新的时期新的发展形势要求尽快制定一部符合我省当前和今后发展实际的地方性法规,以明确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个人在发展体育事业中的责任和义务,有效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推动体育事业快速向前发展。为此,制定《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很有必要,既可以突出地方特色,发挥地方体育发展优势,又可增强体育法规的可操作性,达到立法的目的。《条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条例》的施行对于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它的施行能解决哪些问题呢?韩时英笑着说:“有了《条例》,我们也就有了一件法律武器。可以解决体育经费投入与保障、政府部门及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发展体育事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划分问题;群众体育发展不均衡, 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不力问题;学生体育锻炼得不到有效保障,体质下降严重问题;竞技体育人才匮乏,发展水平亟待提高,体育竞赛活动管理职责不清问题;体育产业发展缓慢,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导,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监管不力问题;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以及面向社会开放等问题。《条例》在不同章节中设置了相应的条款,提出了义务性规定和强制性要求,以便于在具体工作中加以落实。”

另据了解,《条例》把每年5月定为我省全民健身活动月;规定“省、省辖市、县(市)每四年必须举办一届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应当建设标准田径场、标准游泳池、带看台的灯光球场和综合训练馆(房)等公共体育设施,乡(镇)、行政村根据条件建设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条例》中规定的这些内容,反映了河南特色,更推动了体育运动向基层延伸,使基层群众尤其是农村居民共享体育发展的成果。”韩时英最后说。 本报记者 陈 凯 见习记者 宋 华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