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试行
人民陪审团制度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乔良)我省将在全省法院广泛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昨日, 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开封召开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现场会,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制度意见(试行)》的通知。
据介绍,去年6个地市两级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省通过人民陪审团制度审理刑事案件107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广泛深入推动该项制度改革,省高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广泛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
根据意见要求,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群体性利益的;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媒体重点关注的;涉及公共事务、公共利益的案件都可以组织人民陪审团参加庭审。
意见要求,省法院各刑事审判庭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审理刑事案件不少于5件,中级法院不少于10件,基层法院不少于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