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水务
公开试点方案
本报讯(记者 孟斌 实习生 宋大雷)今后,城市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应向社会公众公开。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河南省建设系统水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方案规定,水务公开的主要事项包括:国家城市公共供水行业的法规、政策、标准;城市建设系统主管部门的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的企业概况、建设、管理、经营、服务、安全等职责。具体包括: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城市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源水变化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发生和处置等情况、城市公共供水设施遭受破坏情况等。通过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营业公示制度、上门公开制度、媒体公布制度、电子网络公开制度等五个水务公开制度,从工作模式、运行机制、监督方式上保证目标任务的实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表示,通过试点工作,建立公共供水企业准确、及时、公正、公平和便民的建设系统水务工作机制。到2010年底,公共供水行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水务事项,达到行业管理规范化、企业服务公开化的目标要求。社会公众对全省建设系统水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明显增强,公共供水企业管理服务的职能作用得到明显提高。